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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湖北省政府发布《关于2021至2022年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评情况的通报》(以下简称《通报》),对全省的国家级和省级开发区进行综合考评。对各类考评排名靠前的开发区,省级财政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;对各类考评排名末3位的省级开发区暂停扩区调区。
根据《湖北省开发区条例》要求,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了2021至2022年全省开发区高质量发展考评。按照分级分类原则和统一的考评标准,从发展质效、科技创新、绿色集约、开放水平等方面对湖北省国家级开发区(21家)、市州城区和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第一类县(市、区)所属省级开发区(24家,简称省级一类开发区)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第二类县(市、区)所属省级开发区(23家,简称省级二类开发区)、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综合评价第三类县(市、区)和神农架林区所属省级开发区(31家,简称省级三类开发区)进行了综合考评。其中,神农架林区盘水生态产业园区只参加考评,不参与排名。
其中,国家级开发区中,排名前三的为: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、武汉经济技术开发区、武汉临空港经济技术开发区。省级一类开发区中,排名前三的为: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、宜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、湖北枝江经济开发区。省级二类开发区中,排名前三的为:湖北赤壁经济开发区、湖北谷城经济开发区、湖北当阳经济开发区。省级三类开发区中,排名前三的为:十堰高新技术产业园区、恩施高新技术产业园区、湖北丹江口经济开发区。
《通报》指出,对各类考评排名靠前的开发区,省级财政将给予一定资金奖励,省有关部门将在新增建设用地、安排省预算内投资以及省级开发区扩区调区、申报国家级开发区等方面予以倾斜支持。对各类考评排名末3位的省级开发区暂停扩区调区。考评排名末3位的国家级开发区所在市(州)政府和各类排名末3位的省级开发区所在县(市、区)政府,要认真研究制定促进开发区加快发展的工作方案,提出明确发展目标,制定整改提升措施,于2023年6月底前报省开发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。
《通报》强调,各地各有关部门要用好考评“指挥棒”,引导各级各类开发区加快做强做优,更好发挥引领带动作用,切实把开发区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示范区和重要引擎。全省各级各类开发区要以先进地区为榜样,认真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和有益做法,深入查找差距短板,加快创新改革,扬长补短、接续努力,在新的起点上推动开发区创新提升、转型升级,为加快建设全国构建新发展格局先行区作出新的更大贡献。
排名情况
(图源:湖北省人民政府门户网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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